根据我校《普通高考外省招生章程》的规定,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省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甘肃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青海省、陕西省符合要求的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学年2000元学费减免。经审核,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公示期间可联系学工处。联系电话:025- 57013644。
根据我校《普通高考外省招生章程》的规定,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省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甘肃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青海省、陕西省符合要求的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学年2000元学费减免。经审核,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公示期间可联系学工处。联系电话:025- 57013644。